防爆配電箱元器件配置標準
防爆配電箱元器件配置標準:
1.防爆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電流表和電度表不得共用一套電流互感器。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回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接點,且嚴禁斷開電路。
2.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總配電箱(配電柜)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或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shù)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總斷路器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分路斷路器及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分路漏電保護器。每個回路輸出端應裝設三點接線端子板。
3.配電箱(配電柜)的配出回路數(shù)為1~5個回路。
4.分配電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shù)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總開關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分開關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5.分配電箱的配出回路數(shù)為2~7個回路。
6.開關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7.總配電箱(配電柜)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8.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9.防爆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